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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心康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公告(第三批)
发布时间: 2021-08-23

北京市大兴区心康医院始建于1985年,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兴良路东口北侧,是一所集心理预防、心理保健、心理康复、精神医疗于一体的专业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是精神疾病健康检查的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院设有5个临床科室,11个病区,即精神科、中西医结合科、老年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门诊部包括普通精神科、中西医结合科、老年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抑郁、睡眠、社区科等8个专科门诊;4个医技科室,包括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心理测查科。配有X光机、彩色多普勒超声、脑电图、脑地形图、心理CT、认知矫正治疗系统,生物反馈治疗仪,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仪,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等医疗设备。医院下设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临时辅助用工福利待遇: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带薪年休假和生育假等假期职业提升培训和进修、职称晋升、科研、业务竞赛等机会,每年健康体检、生育生病困难慰问、生日蛋糕卡、工会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员工福利。为满足辖区内服务人口的精神健康需求,我院急需补充新鲜血液,壮大医疗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技岗位的临时辅助用工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2021年度临时辅助用工招录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3.本区、本市常住户口中,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考生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三)报名地点:大兴区心康医院组织人事科309室。

(四)咨询电话:010-6121185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统一使用A4纸,并按顺序提交):

1.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不改格式,可按照例表填写后,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以及相应的变更页;集体户的,可不提供户主页,首页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存放单位的章)。

4. 学历证书以及相应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提交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还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人事档案存放单位的有效存档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7.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和年限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证明;目前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工作证明或者相关的证明材料。

8. 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三、考核事项

(一)考核内容:理论知识测试+操作和分析能力测试,考核不指定参考用书。

(二)考核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和考核地点。

(三)考核方式:采取技能考核的方式,一般分为理论知识+操作和分析能力,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理论知识成绩+操作和分析能力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分数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分数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人选。

(四)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将通过心康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网站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复审

对考核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人选,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五、体检、考察

考核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资格复审通过后,体检和考察工作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技能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心康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考核、复审、用工阶段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有舞弊、提供不实信息、伪造材料或欺骗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用(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心康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心康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

(四)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设置。

 附件1:2021年度临时辅助用工招录岗位一览表(第三批).xlsx

文件类型: .zip 804c939ce88bc55a70f9cb107010ea7f.zip (14.25 KB)
附件2:北京市大兴区心康医院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报名表.zip
文件类型: .zip afd083b8e0f3825629512a83c0fc2065.zip (6.83 KB)

                             

 

 

北京市大兴区心康医院

 2021年8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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