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0日由大兴区卫生局、大兴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办,由大兴区精神病医院、大兴区精神卫生保健所承办的《精神卫生法》及精神卫生防治知识竞赛,在大兴区精神疾病农疗康复中心圆满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精神卫生法是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
为深入贯彻《精神卫生法》,普及精神卫生防治知识,保障我区人民身心健权益精神,增强社会对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结合《精神卫生法》的实施,区精神病医院、区精神卫生保健所自5月初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和竞赛的筹备工作。
经过初赛的评比筛选,共有6支代表队进入现场总决赛,分别是:林校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庞各庄镇中心卫生院、采育镇中心卫生院、黄村镇孙村卫生院、青云店镇中心卫生院、北臧村镇卫生院,每只代表队均由精防医生、监护人、政府残联等相关部门组成。
此次比赛得到了领导的重视,残联牟育著副理事长、李洪英科长、卫生局张颖科长、区精神病院韩书文院长、区精保所朱金丽所长、区精神残疾康复中心阴书强主任出席决赛现场,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主管院长全程参加。
比赛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为必答题,选手们对答如流,轻松过关;第二环节为抢答题,该环节即考察参赛队员的知识掌握情况,由又考察队员的反应能力,是比分拉开的关键环节;第三环节为风险题,现场互动,表现更是精彩纷呈,丝毫不敢懈怠。专家的点评言简意赅、通俗易懂。
最后,林校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得本次大赛的一等奖; 庞各庄镇中心卫生院、北臧村镇卫生院获得二等奖; 采育镇中心卫生院、黄村镇孙村卫生院、青云店镇中心卫生院获得三等奖; 同时榆垡镇中心卫生院、亦庄医院、瀛海镇中心卫生院等八个单位获得了组织奖。
本次知识竞赛活动,不仅对我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人员是一次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且同时也是一次《精神卫生法》的普及与宣传。
大兴区精神病医院
2013年6月21日
作者:肖秋霞